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榮民就學獎助學金即起受理申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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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本刊訊)輔導會一〇〇學年度第二學期輔導榮民就學獎助學金,自即日起至三月三十一日止,以郵寄方式受理申請。
凡榮民就讀於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公私立專科以上學校(不含空中大學、空中專校,國外學校需教育部認可),可於繳費註冊後,填妥申請表並黏貼繳費收據正本、一〇〇學年度第一學期成績單正本、學生證及帳戶存摺封面影本(以郵局或臺灣銀行優先)等相關資料,以掛號郵寄「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二二二號.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三處收」,逾時不予受理,相關申請注意事項暨申請表(共四聯),請至輔導會全球資訊網查詢及下載。輔導會就學獎助網址及查詢路徑:http://www.vac.gov.tw→中文→就學服務→就學獎助學金。
為簡化表格作業,以求正確齊全,輔導會已修正申請表第一聯部分欄位內容,並自一〇一年一月起全面改採修正後之申請表辦理。
輔導會表示,此項就學獎助已納入電子資訊管理,有關獎助學金案收件及辦理情形,各申請人可於申請案掛號投郵一週後,在輔導會「就學服務」入口網之「核發郵寄掛號函件查詢」中,輸入掛號郵件收據號碼(計二十碼)查閱收辦情形;並可依查詢網上指定日期(約投郵後四週後)於「核發獎助核發進度查詢」中,輸入身分證統一編號,查閱核辦情形,已核辦者將於二週後撥入申請人之帳戶內。
另為加速申請案之處理,申請期間內,除不合發給之案件專函或電話回覆外,餘均請申請人逕自上網瞭解核辦進度,電話查詢將俟四月十五日後開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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